




10月10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发布关于申报西安市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元/度补贴资金的通知。 根据文件,按照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0元/度市级补贴资金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及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沣西新城范围内建成投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并网项目按照当年并网时间延续5年统计;延续申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为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且转换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沣西新城范围内建成投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注:2021年1月之后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组件的限制)。 补贴标准 自项目并网起,给予企业(自然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补贴;给予企业(自然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0.10元/度补贴。 原文如下: 关于申报西安市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元/度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自然人): 按照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0元/度市级补贴资金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沣西新城范围内建成投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并网项目按照当年并网时间延续5年统计;延续申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为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且转换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沣西新城范围内建成投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注:2021年1月之后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组件的限制)。 二、补贴标准 自项目并网起,给予企业(自然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补贴;给予企业(自然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0.10元/度补贴。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西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采购生产组件、逆变器发票; 3.组件转换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由供电部门盖章并经企业(自然人)确定的《电量计量单》(2019年并网项目按照当年并网月份延续5年统计); 5.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各申报企业(自然人)认真准备材料,并于2025年10月21日16:00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总部经济园9号楼101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