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31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文件,文件明确经营主体包含充电/放电功率10兆瓦及以上、持续时间不低于2小时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以及虚拟电厂。其中调频里程报价的下限0.1元/MW、上限15元/MW。储能申报调频容量的上下限分别为申报单元额定容量的50%和25%。 文件提出,储能电站需申报是否参与市场,参与者需申报调频里程报价和调频容量,且需在电能量市场中或充放电计划曲线安排时预留50%的电量,当日不得参与其他辅助服务市场。 调频市场出清根据“七日综合调频性能指标/调频报价”(以下简称“性价比”)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性价比相同时,优先调用综合调频性能指标好的申报单元;综合调频性能指标相同时,优先调用调频容量大的申报单元),按照“按需调用、按序调用”原则预出清,直至中标机组调频容量总和满足最大调频需求容量。 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补偿费用,由电力用户用电量、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含调试运行期的发电机组、新型储能等)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摊。 据北极星储能网了解,在2023年印发的《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以及虚拟电厂不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补偿费用分摊,且当时调频里程申报价格的下限0.1元/MW、上限1.2元/MW,基本服务补偿标准为2元/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