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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储能装机超10万千瓦,浙江三门县新型能源体系方案征求意见

来源:本站 更新时间:2026-07-02 点击次数:1次

  

7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三门县新型能源体系工作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方案提出要科学布局储能项目,有序推进锂电池储能建设,积极探索液流电池等储能技术商业化路径,推动新型储能在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领域应用,目标是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0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三门县新型能源体系工作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大局,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加快推进三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双碳”引领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生态市暨全市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部署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并结合《台州市新型能源体系工作方案(2026-2030年)》,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三门县新型能源体系工作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以电话的形式反馈。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大楼1508室;邮编:317100

联系人:陈啸天

联系电话:0576-89309770

邮箱:775283835@qq.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10日

附件:三门县新型能源体系工作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日

三门县新型能源体系工作方案

(2026-203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大局,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加快推进三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以优化能源结构为着力点,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保供稳价工作,加快构建更加清洁低碳、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的新型能源体系,为美丽浙江和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提供三门实践、作出三门贡献。

到2027年,三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三门累计完成能源投资150亿元以上,清洁能源装机新投产250万千瓦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省定任务。

到2030年,三门电力装机力争新投产48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争取新投产283万千瓦。坚决遏制不合理的能源消费增长,累计腾出用能空间5万吨标准煤左右,能耗强度降低7.6%。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加强能源保供,夯实电力安全基座

坚持把能源供应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设多元互补、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形成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新格局。

(一)有序推进基础性电源设施建设。推动三门核电二期两台共250万千瓦机组竣工投产,加速三门核电三期施工进度。(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健跳镇)根据全省保供要求,统筹保供兜底、系统调节和绿色转型,逐步降低煤电利用小时数,监督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环评要求。(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构建安全可靠电网基础设施。提高电网承载和电源配套送出能力。保障形成“分片成环、联络紧密”的220千伏电网;建设网架可靠、布点合理的110千伏线路,满足新能源和大用户的接入需求。重点加快建设220千伏陆敖变、鑫科变工程,110千伏三门变、海山变、正屿变、丰塘变、洋市变、大周变等项目。深入实施配电网提升改造行动。因地制宜发展智能微电网,提升新能源、充换电设施等接网能力。(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县供电局)

(三)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夯实能源安全网络基座。加快建设华润浦坝港镇LNG气化站项目(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和改造,完善县域天然气输送管网体系,提高天然气供应覆盖率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聚焦大电网安全运行,强化电力应急力量体系建设,防范重大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县供电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加快绿色转型,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核火风光蓄”,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构建清洁低碳能源新格局。

(一)多元融合开发光伏项目。因地制宜挖掘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的开发潜力,全力支持各类光伏项目加速落地。推动健跳东部一期200MW、三门东部二期210MW等光伏项目及时并网。进一步推动各类园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到2030年,争取光伏装机达到3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局)

(二)科学布局储能项目。科学谋划布局三门抽水蓄能、三门县电网侧储能二期等项目,有序布局锂电池储能建设,积极探索液流电池等储能商业化发展,推动新型储能在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领域应用。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局)

(三)推动能源生产与用能产业协同发展。探索推动清洁能源项目与周边高载能产业融合,研究“算力+电力”协同布局。积极探索绿电直连、直供模式,促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就近消纳,按省定要求谋划布局零碳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四)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对新建和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减量替代。根据省能源局部署要求开展煤电升级改造。到2030年,用煤量下降不低于5%。(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四、坚持节能降耗,促进资源高效应用

深入实施节约优先方针,紧扣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推动能源资源集约节约和循环增效,加速能源消费模式向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一)严把项目能效准入关口。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实行新上项目能耗分级平衡制度,对高耗能行业项目按不低于1.2倍平衡综合能耗。严把项目能效关,工业重点领域新上项目主要产品能效须达到标杆水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须达到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局)

(二)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工业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分批实施存量“两高”项目“一项一策”绿色转型方案,到2030年,规上工业能耗强度下降率完成省定任务。(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对使用年限超20年的公共建筑实施改造升级,改造后须符合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相关要求,同步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新建民用建筑按省里部署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低能耗建筑标注,加快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建设局)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执行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管理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加快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到2030年,电气化水平达到省定要求。

(三)加强能源循环高效利用。探索推广核能、生物质等多元供热。推动电厂余能、工业余热、余压等梯级利用,加强城市固废等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电局)

(四)完善节能管理体系。严格实施重点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常态化跟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加强节能监察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作用,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体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实现上级资源协同争取、重大项目共同推进、绿色转型合力攻坚的工作落实机制。

(二)加强要素保障。科学规划、合理筛选,搭建起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项目梯队。加强重大能源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排污权等要素保障。加强国家“两重”“两新”及中央预算内资金、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争取。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内动员和对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绿色转型、能源发展等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举措,推广优秀案例,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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