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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25年新增光伏200MW,助力海南省打造“清洁能源岛”!

海南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25年新增光伏200MW,助力海南省打造“清洁能源岛”!

发布日期:2023-09-08 浏览次数:580

8月31日,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印发《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岛”建设要求,科学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推动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坚持分布式为主、集中式为辅,多场景开发利用太阳能,并配套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鼓励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商场、体育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利用建筑屋顶、外立面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重点在江东新区布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优化布局分布式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禁止新建独立小水电项目,研究发展海上风电,探索推进波浪能和温差能示范应用。鼓励支持氢能发展应用,支持引入先进制氢企业,加强氢能制取、运输、储存、利用等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超前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到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2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稳步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推进“源网荷储”集成优化和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强“源网荷储”多元协调,提高电网与发电侧、用户侧交互响应能力,增强电网对新能源和多元主体的接纳能力。加快“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智能电网建设,打造坚强双环网结构主干网架和高可靠性配电网。重点推进500、220、110KV等变电站工程,扎实推进配电自动化实用化及自愈建设行动。稳步推进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加强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工业用电结构和方式,提高工业电能利用效率。推广综合能源站与光伏、氢能等新能源结合的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体系,支持“储能+可再生能源+综合能源站”创新试点项目。推进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和供配电服务保障。到2025年,全市电动汽车与充电桩配置比例达到2.5:1。

深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转化。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碳汇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数字化转型、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智慧交通、生物降解材料、生态循环农业等绿色核心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开展低碳零碳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推动储能、氢能、分布式光伏、海上风电、海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源网荷储”智慧能源系统等技术开展示范应用。充分发挥海口市可再生能源优势,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园区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工程,提升终端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到2030年,碳封存能力进一步提高。

“清洁能源岛”创建示范工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海南省打造“清洁能源岛”。积极发展新能源,加强新能源开发利用场景建设,重点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配套建设新能源发电储能项目,探索“共享储能”模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鼓励支持氢能发展和应用,依托海口市氢能中长期规划,促进本地汽车制造企业加快氢能汽车研发制造,适度超前规划加氢站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及电量比重、能源自给率、需求侧机动调节能力完成省下达目标。

全文如下: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府〔2023〕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本文有删减)

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22〕27号)精神,科学有序推进海口市碳达峰工作走深走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持续放大海口省会优势,以结构优化为突破口,以机制改革为主抓手,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坚持全领域全生命周期降碳增汇“两手抓”,率先蹚出一条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力争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走在前、作示范,为加快建设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齐升的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注入强大动能。

(二)战略路径

强化源头减碳、过程少碳、末端固碳闭环管理,推动陆地生态增汇和海洋生态增汇两翼齐飞,开展“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交流,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人、处处、时时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实现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经济社会发展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三量“齐升”,争当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头雁、排头兵、先行者。

(三)基本原则

——全市统筹、科学谋划。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着力探索海口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新路子。科学规划部署重点任务,推动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发展。建立科学精准、细化量化的硬指标、硬计划、硬举措,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与政策衔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争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优等生”。

——双轮驱动、提质增效。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建立有利于海口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奖惩机制和市场环境,实现政府有为、市场有效。推进机制创新,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进科技创新,充分调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内生动力;推进管理创新,系统谋划协同攻关体系,推动项目、基地、人才、资金、要素等一体化配置。

——节约优先、全民参与。坚持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全民树牢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浓厚氛围。在生产领域,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降低资源消耗;在消费领域,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增值、民生福祉优化。

——有序减碳,防范风险。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不把碳达峰变成“攀高峰”,推动“双碳”工作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坚持先立后破,健全预警机制,有效防范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生的各种风险。

二、总体目标

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化、产业结构优质现代化、交通运输结构去油化、城乡建筑低能耗化、海洋和森林碳汇贡献、低碳技术推广应用、低碳政策体系制度集成创新等方面,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努力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展示我国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海口样板和靓丽名片。

到2025年,初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碳排放强度力争全省领先,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打牢基础。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8.3%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

到2030年,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和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能源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岛”建设要求,科学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推动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坚持分布式为主、集中式为辅,多场景开发利用太阳能,并配套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鼓励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商场、体育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利用建筑屋顶、外立面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重点在江东新区布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优化布局分布式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禁止新建独立小水电项目,研究发展海上风电,探索推进波浪能和温差能示范应用。鼓励支持氢能发展应用,支持引入先进制氢企业,加强氢能制取、运输、储存、利用等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超前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到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2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2.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

大力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石油消费,鼓励支持全市工业企业将原有燃油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建设美安、江东、桂林洋等调压站,打造多源多向、互联互通的天然气输配系统,研究落实新气源,提高供气能力,深化燃气管理体制改革,保障供气安全。有序发展气电,稳步推进海口气电项目建设,加快海口气电二期项目落地。支持建设分布式天然气综合能源站,在重点园区内发展分布式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能源供给模式。有序推广液化天然气在交通领域的应用,由全市道路客运班车、重型卡车等逐步向船舶扩展。持续推进燃气下乡进村“气代柴薪”工作,逐步缩小城乡间的燃气利用水平差距,促进城乡燃气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能源治理水平和能源结构显著改善。到2030年,能源消费结构更加清洁、高效,能源清洁转型基本实现。

3.稳步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

推进“源网荷储”集成优化和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强“源网荷储”多元协调,提高电网与发电侧、用户侧交互响应能力,增强电网对新能源和多元主体的接纳能力。加快“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智能电网建设,打造坚强双环网结构主干网架和高可靠性配电网。重点推进500、220、110KV等变电站工程,扎实推进配电自动化实用化及自愈建设行动。稳步推进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加强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工业用电结构和方式,提高工业电能利用效率。推广综合能源站与光伏、氢能等新能源结合的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体系,支持“储能+可再生能源+综合能源站”创新试点项目。推进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和供配电服务保障。到2025年,全市电动汽车与充电桩配置比例达到2.5:1。

(二)打造海口特色绿色产业体系

1.持续完善绿色低碳产业结构。

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优势,全面推动海口绿色经济发展,强化以服务型经济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建立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逐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研究制定工业行业碳排放达峰路线图,推进传统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现有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汽车制造产业等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型转变,实施生物医药、可降解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优势产业率先开展链式培育、集群发展,做大做强园区发展平台,培育打造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平台、千亿级消费精品贸易与加工产业平台、千亿级数字经济产业平台。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确保重点用能企业全面落实能效标准与节能要求。压实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支持通过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改善、设备改进等实现二氧化碳低排放。积极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到2025年,现代化绿色经济体系初步建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4%、40%、15%,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到2030年,绿色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绿色化水平再上台阶。

2.构建旅游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严守生态底线,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全市旅游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创新低碳旅游形式,开发多样性低碳旅游项目。推动建设观澜湖、火山口、骑楼老街、府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低碳景区,鼓励景区谋划建设生态停车场、生态厕所、太阳能路灯等低碳基础设施。坚持梯次推进、生态优先、突出特色原则,注重保持乡村自然、人文环境,深度挖掘石山镇施茶村、新坡镇仁里村等村落民族民俗文化,建设一批低碳旅游名村。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场景,将旅游与医疗、康养、体育、文化相结合,推动旅游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发展低碳旅游酒店,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3.大力发展绿色现代服务产业。

推进绿色物流、绿色金融、绿色会展等领域高质量发展,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传统服务业升档提级和新型服务业培育拓展,形成具有海口特色的绿色型服务业体系。融合绿色低碳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商贸物流、医药物流等与自贸港三大主导产业相协调的现代物流业,打造海口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压实海口循环包装试点工作,鼓励物流企业开展逆向回收,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促进邮政快递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创新物流产业绿色运营管理流程与运作模式,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化供应链物流路径,提高运输效率。探索打造绿色展会场地,实践“零碳”办会,聚力打造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发挥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定位特色,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积极研发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生态体系,打造绿色金融中心。到202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6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以上。

4.壮大低碳高新技术产业。

推动医药及医疗器械企业向海口国家高新区聚集,建设重大新药创制成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创新发展新型装备制造业,准确把握智能化、绿色化大方向,重点发展专用芯片、电气设备、航天航空装备配套、海洋高端装备、智能物流及仓储装备等产业。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及绿色再制造业,重点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和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云龙产业园全生物降解产业聚集区,成为全省重要生物降解塑料生产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建设,推进吉利远程专用车投产下线,支持海马智能汽车技术创新、开拓市场。重点围绕新型动力电池制造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推进全生物降解材料在汽车领域应用。大力发展高端软件、物联网、区块链、数字贸易等各类数字经济业态,加速培育千百亿级信息产业集群。探索发展氮化镓、石墨烯、新型合金等新型储能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新型航空材料等新材料产业。拓展数字技术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应用,加速电气机械和器材等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探索开展“零碳工厂”“智能工厂”试点,鼓励以齐鲁制药为代表打造高端智能加工制造中心。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2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525亿元。

5.做强做优热带特色生态农业。

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助力提升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水平。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促进热带水果、花卉、蔬菜、畜禽等特色产业规模化集聚集群发展,建设热带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建设农业全产业数字资源平台和数字“三农”服务平台,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打造标准化数字田园试点工程,开展智能操控精准施肥施水,有效降低用量。推广“果沼畜”“菜沼畜”等生态循环模式,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实施轮作休耕、“一主多辅”种植模式,做好农业投入品回收再利用,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和水肥一体化。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探索新一代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与特色经济作物的全产业链融合,增强农机装备精准作业能力。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6.深入挖掘海洋特色产业潜力。

组织实施海口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产业地图,统筹优化全市海洋产业空间布局,推动海口市海洋经济朝集群化、平台化、融合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深化海口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构建以海洋旅游业、涉海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三大产业为核心的海洋创新发展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海洋生物、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与应用等新兴产业,建设海洋产业集聚区。实施“南海药库”开发计划,推进海洋创新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压实东海岸增殖型海洋牧场示范基地建设,启动东海岸智慧养殖深水网箱项目,打造海洋立体智能监测牧场。发展特色休闲渔业,改造升级北港岛等渔港码头,打造海钓赛事基地。

(三)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

1.打造滨海城市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将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科学规划城镇空间的产业与人口布局,实现适度集聚集约发展。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合理规划建设城市绿色空间、环城绿带、交通走廊绿化通道等,评估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碳减排效应,提升绿色城镇化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库,逐步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依托海口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幅提升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水平。以“美丽海湾”建设为总抓手,推动生态岸段和生态海域保护,实施海口湾、澄迈湾海口段、铺前湾海口段等保护和建设工程。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协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进余热发电、垃圾综合利用、中水回收利用等项目。积极开展海口国家高新区低碳园区、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低碳景区、海口石山镇施茶村碳中和示范区、近零碳机关、低碳校园等低碳示范区建设,建立各具特色的低碳示范体系,探索全市绿色低碳发展有效路径。到2025年,至少完成3个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的创建。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开展绿色建筑质量齐升行动,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和绿色生态小区,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发展向城市建设绿色发展转变。推动装配式建筑深入发展,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标准化程度。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节能“新三步走”战略,鼓励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采用超低能耗技术。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监管,持续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建立重点用能建筑名录,促进重点用能建筑能耗水平实现逐年下降目标。全面推进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制造,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逐步将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基础类改造。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0%,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到2030年,全市新建建筑100%符合绿色建筑规范。

3.推动城市管理运行绿色转型。

强化海口市综合城市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各类要素数字化、虚拟化、实时可视可控,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助力城市绿色转型。推动城市道路桥梁、公共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CIM平台集成创新应用,提升数据质量,赋能行业多元应用。在公用设施建设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积极引导居民合理用能、错峰用电用气,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到2025年,城市管理运行体系日趋精细化,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调、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到2030年,基本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4.深入推行农村清洁化用能。

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消费电气化、配置智慧化,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等。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优化电力供给结构,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房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到2030年,电能成为农村用能的主要方式,电力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进一步提高。

(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系统

1.协同促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

聚焦海口市清洁能源化智慧交通综合应用示范点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建设和管理。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网络结构,大力发展“公转水”、多式联运等,实现多种运输方式“零距离换乘”。促进道路运输组织集约化发展,降低公路货物运输空载率。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共交通向乡村延伸覆盖,建设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品质与吸引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实施《海口绿色慢行休闲系统规划》,强化海岸公共空间与城市衔接,精细化设计绿色慢行休闲系统,落实规划用地保障。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加快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和改造,推进港口原油、成品油装船作业油气回收。

2.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运输装备低碳化。

深入推进美兰机场绿色机场建设,积极探索美兰机场碳达峰实现路径,促进美兰机场节能降碳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打造绿色机场标杆。依托海南省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一张网”运营发展。建设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汽车清洁能源化,助力打造海南新能源汽车全域推广示范区。鼓励支持江东新区、美安科技新城等区域打造清洁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示范区。规划建设覆盖全市各乡镇的充电桩设施,构建市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探索能源一站式多元补给,鼓励南海大道、秀英港等交通枢纽和港口新建集“加油、加气、加氢、充电基础设施”为一体的综合能源补给站。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能在船舶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力争实现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公交、巡游出租、分时租赁等领域车辆全面清洁能源化,轻型物流配送车(新增)、城市环卫车等领域车辆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60%,私家车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到2030年,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45%,基本建成一个机动车零排放区。

3.建设低碳智慧交通客货运体系。

创新旅客联程运输模式,推进联程联运发展。以“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为试点,加快整合各种运输方式及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资源,发展基于智能终端的一站式出行服务。加速发展货物多式联运,推进货运“一单制”建设,完善以海口南站铁路物流基地为核心的公铁联运枢纽体系,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丰富陆空联运、海铁联运服务产品。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交换共享,争取实现一站式信息查询服务。到2025年,全市公水联运集装箱比例完成省下达目标。大力发展数字物流,加强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冷链数字物流平台,优化物流路线布局,推进系统化节能降碳。加快推动数字化港口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建设智能化立体仓库,实现物流信息采集标准化、处理电子化、交互自动化。鼓励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智能化托盘等集装单元化技术,提升配送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推广应用可循环快递包装智能回收设施设备。

(五)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有序发展海洋碳汇。

加强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开展红树林、海草床等生态系统和重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与修复工程,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监管和成效评估,推进海洋生态破坏区整治修复。积极开展蓝碳增汇试点,实施海岸带生态系统增汇工程,探索绿色海水养殖等海洋增汇新途径,开展渔业碳汇提升试点示范,推动东海岸增殖型海洋牧场建设,建立“海洋牧场”增汇示范区。全面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工作,加强基础调查研究和试点示范,基本摸清全市红树林、海草床、海藻场等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本底与增汇潜力,有序推动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潜力评估及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积极参与国际蓝碳市场机制建设,充分挖掘海口市蓝碳潜力,探索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发滨海湿地碳汇、渔业碳汇等项目,推动海口东寨港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碳汇开发,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海洋生态系统碳汇交易模式。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温室气体监测,推动滨海湿地纳入省级温室气体清单。鼓励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探索发行蓝碳相关金融产品,通过金融手段支持和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公共政策体系建设。结合蓝碳系统生态保护修复等产业,挖掘蓝碳生态文化资源,力争将海口市打造成全国乃至全球具有影响力的蓝碳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新增红树林种植面积3000亩。

2.稳定和提升林业碳汇。

推进造林绿化增汇,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加强重要林业资源保护,以东山镇、石山镇、永兴镇为重点,落实林地分级保护管理。以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为重点,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培育优质森林资源,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常态化,完善森林灾害预警与响应机制,增强林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着力降低森林碳排放。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森林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机制,摸清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底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工作。创新林业生态产品开发机制,加快林业碳汇项目储备与开发。探索林业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推动森林碳汇增量横向补偿机制建立。开展重要湿地监测工作,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固碳及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稳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巩固和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成果。锚定海口市油茶产业积极发展区目标,推动油茶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扩大油茶种植规模,探索研究油茶林碳汇价值。

3.挖掘农业固碳增汇潜力。

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集中力量加快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因地施策,综合应用稳定水田比例、保护性耕作或轮作、多样性种植等方式,将农田土壤由碳源转化为碳汇。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坚持有机无机肥料配合施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采取机械化科学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和制作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低碳农业模式,开展增汇型农业技术研发,提升农业系统碳汇增量。积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深海养殖、休闲渔业、远洋渔业、热带水产种苗及水产品精深加工。

(六)强化低碳科技创新支撑力

1.深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转化。

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碳汇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数字化转型、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智慧交通、生物降解材料、生态循环农业等绿色核心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开展低碳零碳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推动储能、氢能、分布式光伏、海上风电、海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源网荷储”智慧能源系统等技术开展示范应用。充分发挥海口市可再生能源优势,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园区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工程,提升终端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到2030年,碳封存能力进一步提高。

2.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全面推动海口市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聚焦低碳零碳负碳等碳达峰碳中和前沿技术,推进绿色低碳领域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优势科技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培育,提升产业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深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领域区域性合作,围绕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探索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新模式,规范绿色低碳技术交易市场,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优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市场环境,实施绿色低碳技术科普行动,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

3.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

发挥海口市在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强化海口市作为全省高端人才教育中心地位,聚焦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深入推进“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积极引进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海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碳核算、碳交易、碳减排等专业人才。探索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紧缺人才信息库,搭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与碳达峰碳中和人才精准对接的平台。优化绿色低碳人才发展环境,注重培育激发和调动绿色低碳人才的积极性和活力。定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建设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绿色低碳发展本领,提升企业碳排放及能耗“双控”管理水平。

(七)创建高水平绿色低碳社会

1.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倡导和推广绿色理性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鼓励公众优先采购获得认证的绿色产品。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逐步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国有企业率先全面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推进大型商场绿色转型,鼓励旅游景区、饭店等推出绿色旅游消费奖励措施,提高绿色消费水平。围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领域,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建设垃圾分类减量屋,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城市。强化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全面推进禁塑工作,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膜袋和塑料餐饮具。

2.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

探索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领域各环节,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拓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活动和科普教育。鼓励各类社会团体或组织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网站,编印生态文化普及读物,开发绿色低碳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深度挖掘全市生态文化资源,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

3.引导企业履行绿色发展责任。

督促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制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实施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通过正向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经济运行成本,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督查促办,倒逼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双强制绿色采购“全省一张网”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鼓励企业开展有机、绿色等产品质量认证与管理,研究建立绿色产品消费积分制度,推动电商平台、商场等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高碳排放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碳排放核算,实施碳排放信息披露,加强供应链碳排放管理。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绿色发展责任评估体系。

(八)开展绿色发展国际交流合作

1.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叠加优势,构建面向国内和RCEP成员两个扇面的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和国际知名会展高地,打造“世界会议之角、亚太展览之都、节庆赛事名城”。积极承办气候适应型城市、新能源、海洋碳汇等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国际化、专业化的定期会议和品牌展览,搭建区域绿色低碳政策对话与交流平台。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城市,全面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议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用好用足用活博鳌亚洲论坛资源,促进绿色产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合作与融合发展。全力捕捉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机遇,办好“海口—东盟国家驻广州总领馆对话会”,深化与东盟各国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等绿色低碳经济全产业链的沟通交流与合作。鼓励海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在基础研究、创新载体、技术攻关、“双碳”人才培育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交流,谋划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项目,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

2.深化绿色经贸技术交流合作。

对标RCEP、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优势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水平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资源区位等优势,鼓励企业扩大先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低碳技术、研发设计、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大力推进绿色贸易发展,引导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云展会等精准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中高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积极培育出口名牌产品,打造海口生物医药产业新高地和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集聚区,推动医药、全生物降解材料等优势产品面向欧盟、东盟等潜在市场推广应用。强化跨境供应链国际交流合作,推进海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自愿行动,鼓励龙头企业率先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积极争列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鼓励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国际绿色低碳标准制修订,加快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有序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培优育强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机构,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3.探索共建绿色发展合作联盟。

发挥好国际友城在对外交往中的主渠道作用,与国际机构、行业组织等在绿色低碳领域开展广泛合作,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各层级对外交往,不断扩大应对气候变化朋友圈,打造应对气候变化交流平台。与沿线自由贸易园区建立常态化交流对接机制,构建立足海南、面向“一带一路”、辐射全球的绿色经贸合作网络,全面开展绿色低碳技术交流与合作。围绕“双碳”战略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搭建绿色低碳产业跨境合作平台,共建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机制,探索共建绿色发展合作联盟,共同承担绿色低碳发展责任,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四、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专项工程

聚焦重点任务相关领域,谋划推动一批特色亮点工程,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为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一)“清洁能源岛”创建示范工程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海南省打造“清洁能源岛”。积极发展新能源,加强新能源开发利用场景建设,重点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配套建设新能源发电储能项目,探索“共享储能”模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鼓励支持氢能发展和应用,依托海口市氢能中长期规划,促进本地汽车制造企业加快氢能汽车研发制造,适度超前规划加氢站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及电量比重、能源自给率、需求侧机动调节能力完成省下达目标。

(二)全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程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为重点,推广符合海口实际的低碳循环管理模式,推动全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聚焦海口国家高新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区域能评、余热利用等绿色低碳循环重点项目建设,在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高端食品加工、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探索并逐步实现循环经济模式,建成国内领先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形成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到2025年,全市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到2030年,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三)江东新区生态低碳新城工程

加快推进江东新区“生态低碳新城”建设,打造世界领先的智慧综合能源利用示范区和展示区。聚焦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新金融、数字智慧、临空经济产业,打造现代服务业示范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开发应用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布局新型智慧综合能源(集中供冷)站,建设智能电网。鼓励发展电动、天然气、氢能等新能源汽车,打造新能源汽车应用展示区。推广绿色建筑、零碳建筑,树立江东新区建筑节能减排标杆。推进江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拓展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到2025年,初步建成生态低碳示范区。到2035年,全面建成生态低碳新城。

(四)数字赋能海口节能降碳工程

开展数字孪生海口试点,推动数字技术与交通、电力、工业、农业、建筑等重点碳排放领域深度融合。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平台,构建数字化碳治理体系。试点建设智慧公交云平台,搭建海口市智慧物流供应链公共信息平台,推动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机场、智慧车站等项目落地。统筹推进海口新型电力系统综合示范,高质量发展现代智慧配电网。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现全流程协同和能源环保管理。建设海口市数字化农业示范点,打造智慧农业创新基地。加快推动CIM基础平台建设,推进江东新区BIM技术集成创新应用。建设绿色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强化基站智能化管理。

(五)滨海蓝碳生态系统建设工程

推动多层次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示范,巩固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红树林、海草床等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快“海洋牧场”增汇示范区建设,打造海洋垃圾治理“蓝色循环”模式。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资源基础数据库,推动海口东寨港红树林等蓝碳增汇示范性项目落地,打造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依托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和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积极参与蓝碳基础研究、标准制定、方法学开发等。探索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海洋生态系统碳汇交易制度集成创新。

(六)纵深推进全域禁塑减废工程

强化塑料制品源头治理,加大禁塑替代品推广力度。依托云龙产业园推进禁塑产业发展,推动生物降解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鼓励电商、农资等领域使用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实现全生物降解材料全场景应用。推进岸滩和海漂垃圾统筹治理,在南渡江等重点入海河流开展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现状调查以及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到2025年,海口市园区建设全生物降解材料完整产业链。到2030年,禁塑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禁塑全链条治理成效显著,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

(七)碳普惠生态圈示范建设工程

全力做好与海南碳普惠平台的衔接工作,推动海口市碳普惠工作有序开展,打造具有海口特色的碳普惠生态圈。协同研究制定符合海口实际的碳普惠方法学。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碳普惠商业模式,强化碳普惠激励效果,扩大碳普惠影响力。持续拓展碳减排量消纳方式,倡导通过碳普惠交易实现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认购碳减排量参与碳中和公益行动。积极开展碳普惠应用场景建设,推动新型低碳场景在政府机关、学校等开展试点先行推广。到2025年,基本形成系统平台完善、规则流程明晰、应用场景丰富、商业模式成熟的碳普惠生态圈。

五、政策保障

(一)完善统计核算体系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人员参与国家碳排放核算规则体系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推动深入应用,理清核算边界,强化对碳排放的跟踪分析,落实海南省碳排放数据统一发布制度。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等,探索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检测、核算、评估、审计等标准,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探索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与预报预警制度,实现对区域、主要行业、重点企业的碳排放评估,对碳排放增长超出目标要求的领域提出预报预警。支持重点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及优势开展碳排放方法学研究。

(二)健全优化制度标准

探索符合海口市实际的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性制度及措施,研究制定绿色低碳领域地方性法规。逐步健全海口市碳排放基础统计与调查制度及职责分工。落实节能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做好认证目录发布和认证结果采信工作。加快更新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结合海口市气候环境特点,将高效制冷纳入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落实海南省碳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发展规定、绿色服务评价办法等政策法规。开展海口市“碳标签”制度研究,探索在电子信息、医药生物、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开展碳标签试点,激励引导社会公众优先购买碳中和产品。鼓励支持相关单位、机构积极参与国际能效、低碳等相关标准制修订。

(三)推动落实支持政策

充分利用国家下放给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各项政策,严格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居民和高耗能产业阶梯电价政策。强化政策协调,持续加大财政对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引导资金用于支持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碳减排技术、生态系统增汇工程等绿色低碳领域项目的实施。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以及差异化监管的手段,制订气候投融资发展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构建集绿色信用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企业、项目评级等为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损失分担、风险补偿、担保增信机制,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有效金融支持。开展碳金融体系机制研究,探索海口市碳金融发展机制的可行做法,推动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参与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国内温室气体核证减排(CCER)等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碳排放资源作用。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绿色低碳领域项目,推进低碳发展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支持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等资源参与市场化交易,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机制创新,完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依托海南碳普惠平台,健全海口市碳普惠基本机制,压实海口市碳普惠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指导各市辖区、各部门和各行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加强与国家、省方案衔接,跟踪、调度各市辖区、各部门和各行业达峰工作的总体进展。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推动和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强大合力。依托省绿色低碳发展服务中心,深化政策研究、设计和情景分析,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和实施,促进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备专职人员,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工作经费支撑。

(二)压实各方责任

按照省级相关任务要求,根据海口市资源禀赋与发展定位,坚持分类施策,在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后,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碳达峰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各分领域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同步建立“双碳”项目库,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积极可行、符合实际的落实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市辖区、园区、行业和企业开展相关试点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加强风险防范,处理好碳达峰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日常生活的关系,确保安全降碳。

(三)加强培训宣传

加强培训力度,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培训考察、交流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海口市实际,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类学校等增加相关特色课程,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学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科学知识。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制定《海口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通过媒体宣传、专项检查、节能诊断服务、悬挂条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

(四)强化监督考核

依照有关规定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市辖区、各部门每年将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开展碳达峰实施情况评估,建立健全评估流程、指标体系,科学评估工作进展与成效。编制碳达峰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案,依照有关规定将重点行业与区域碳达峰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建立有力有效的监督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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