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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光伏企业参与绿电交易和碳减排量交易!国家碳达峰试点(苏州工业园区)实施方案发布

鼓励光伏企业参与绿电交易和碳减排量交易!国家碳达峰试点(苏州工业园区)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341

5月9日,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苏州工业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按照资源现状、类型、规模分类,建立光伏资源库,为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提供数据支持。发挥园区单体建筑屋顶面积较大优势,推动企业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新建工业项目光伏设施同步设计、同时建设,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50%,满足荷载条件的存量厂房宜建尽建。建设一批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光伏项目与储能、充电桩、公交站台、车棚等相结合,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示范项目建设。创新发展模式,将光伏建设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等多元化融合,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三方运营维护服务。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扩大实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鼓励光伏发电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和碳减排量交易。

支持新型储能建设运营,支持新型储能在电源、电网、负荷各侧的应用,重点发展电网侧储能,鼓励分布式光伏配套建设储能设施,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储能融合发展,推动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主动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等多种作用。支持园区工业大用户侧储能开发,依托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加强供需双向互动,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增强电力需求侧辅助服务获利能力。

原文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苏州工业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2024〕31号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国家碳达峰试点(苏州工业园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正式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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