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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山西阳泉光伏产业链2024年发展行动计划发布

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山西阳泉光伏产业链2024年发展行动计划发布

发布日期:2024-07-25 浏览次数:184

日前,山西省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光伏产业链2024年发展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重点解决光伏组件配套的边框、背板、支架配套问题;开发以煤层气制金刚石为依托的切片装备产业,加强光伏组件的推广应用,打造具有阳泉特色的光伏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新增投产光伏装机50万千瓦以上,增加年发电量7000万千瓦时以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30%以上。

同时,推进重点项目提质增效。精准谋划项目。一是形成资源分布图。统筹资源条件、电力供需、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等因素,形成资源分布“一张图”,建立全市光伏发电资源项目库。二是主动服务。加强和省级对接,争取更多的发电指标和资源。在县区报送的基础上,市能源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等部门和有关县区进一步对项目进行核查,确定项目是否可行,确保用地、用林、接入等要素保障。

保障同步并网消纳。电网企业加强对现有网架的改造、升级、建设,通过省级统一项目管理平台对在库项目提前研究,为计划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做好送出线路规划和保障消纳等服务工作。项目启动后,指导项目单位做好接入系统设计和相关报批工作,接到并网申请和接入系统报件后及时审查批复,加快项目配套按网工程建设,保障同步投运,优先安排发电,保障全额上网。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阳泉市光伏产业链2024年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能源局、“链主”“链核”企业:

为加快推动我市光伏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和《阳泉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2024年行动计划》,我局研究制定了《阳泉市光伏产业链2024年发展行动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阳泉市能源局

2024年5月8日

阳泉市光伏产业链2024年发展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暨制造业振兴升级大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新发展机遇,促进光伏产业链“纵向成链、横向成群”,加快推动我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和保障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升级,根据《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阳泉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2024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安排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抢抓光伏产业发展新机遇,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龙头带动集聚发展,强力推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打造光伏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加快推动我市光伏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全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目标。围绕光伏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部署,通过政策引导、产业支持、招商引资等方式,强化龙头带动,引进配套企业,打造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业态发展新格局。重点解决光伏组件配套的边框、背板、支架配套问题;开发以煤层气制金刚石为依托的切片装备产业,加强光伏组件的推广应用,打造具有阳泉特色的光伏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新增投产光伏装机50万千瓦以上,增加年发电量7000万千瓦时以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3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光伏产业布局。

1、光伏制造端布局。

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大力推进光伏产线高产高效,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光伏产业集群,以华储光电为牵引,全力打造行业内可兼容不同尺寸N型和P型光伏组件,带动全市光伏产业制造端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华阳集团现有的电池、组件、煤层气制金刚石等产业优势,建设以组件为主,配套材料为辅的光伏产业集群。

利用各县区光照资源及其他要素资源优势,培育引进与区域发展相适配的光伏发电项目及相关产业,助力构建我市新型电力系统,实现产业集群互补、联动发展。(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2、光伏应用端布局。

(1)集中式光伏项目。保障项目用地,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积极推进在建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尽快投产发电。积极协调省能源局,争取我市储备项目进入省级年度建设方案,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废弃矿山等未利用土地,有序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广农光互补、药光互补等综合利用模式。(市能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阳泉供电公司负责)

(2)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列入国家试点县的整县分布式光伏为重点,实施盂县、郊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整合工业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火车站(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利用现有公共建筑及园区厂房等区域闲置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着力推进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市能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阳泉供电公司负责)

(二)推进重点项目提质增效。

1、实施精准招商。强化“政府+园区+链主”招商合力,聚焦产业链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精准锚定目标企业,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搭建招商合作平台,与国内重点企业点对点对接。依托我市政策、资源优势以及光伏组件产业规模优势,重点引进光伏零部件及原材料产业项目落地,鼓励本地以及建设新能源项目的企业投资培育上下游配套项目,通过主链的引导和传递作用,充分发挥光伏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的行业影响,重点对光伏产业材料、设备、服务等配套产业实施补链强链,提高光伏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招商中心、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2、精准谋划项目。一是形成资源分布图。统筹资源条件、电力供需、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等因素,形成资源分布“一张图”,建立全市光伏发电资源项目库。二是主动服务。加强和省级对接,争取更多的发电指标和资源。在县区报送的基础上,市能源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等部门和有关县区进一步对项目进行核查,确定项目是否可行,确保用地、用林、接入等要素保障。(市能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负责)

3、保障同步并网消纳。电网企业加强对现有网架的改造、升级、建设,通过省级统一项目管理平台对在库项目提前研究,为计划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做好送出线路规划和保障消纳等服务工作。项目启动后,指导项目单位做好接入系统设计和相关报批工作,接到并网申请和接入系统报件后及时审查批复,加快项目配套按网工程建设,保障同步投运,优先安排发电,保障全额上网。(国网阳泉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4、强化动态管理服务。积极配合省级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做到项目随时申报、即时连线、动态跟踪、实时查看、掌握进度,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制定每个项目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投资计划、前期工作进度安排、开竣工时间,明确各项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任务。(市能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实施创新能力赋能行动。

1、推动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绿色能源优势,支持光伏龙头企业领建低碳园区,深挖光伏产业“绿色”价值。培育创建绿色光伏企业,鼓励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管理、绿色生产,制定绿色标准。支持光伏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大节能减排改造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鼓励光伏龙头企业协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回收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市能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技术创新。充分发挥我市现有高效光伏组件产业优势,以技术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依托智能制造、技术研发等,不断提升高效光伏组件的集聚效应。同时,要强化科技引领和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探索建设光伏技术创新实验室,为光伏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落实“部门分工协作、属地主体责任、重大项目服务、问题解决办理、工作调度督导”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要高度重视光伏产业发展工作,结合自身职能,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开展调度,强化在政策扶持、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全面推动光伏产业链协同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落实我省已出台的实施市场主体倍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政策,实施“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持续提高各环节审批效率。引导链上企业用好社会投资和政府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能耗和环境容量优先配置等政策措施,支持光伏企业创新研发、技术改造、做大做强和项目建设等,统筹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光伏产业链汇集。

(三)强化跟踪评估。围绕光伏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部署,积极跟踪光伏产业链推进情况,建立光伏产业链月度问题台账,围绕项目落地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检查落实情况,分析实施效果,在产业链问题直通车机制基础上,及时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问题。

(四)拓展消纳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为光伏发电消纳创造空间。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进数字化电网建设,优化电网调节能力,提高光伏发电上网消纳能力。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市场,打破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壁垒,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

(五)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相关规划,规范有序组织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监测预警要求,以电网消纳能力为依据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发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从产品制造和推广应用双向发力,推动我市光伏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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